所有的醫療行為在可行範圍下,都是以最方便有效、由簡至繁的方法對病人達到最高效益,大部分之不孕症均可以經過原因之建立及改善而能增加自然受孕之機會,因此試管嬰兒治療也如同所有之臨床治療模式有其適應症。

試管嬰兒治療之適應症

• 輸卵管因子
雙側輸卵管阻塞或合併水腫,或已接受輸卵管重建手術而仍無法達到自然受孕之目的。

• 男性因子
精子數目過少、活動力不足或高比例之精子型態異常,重度抗精蟲抗體以及阻塞性無精症,若是重度男性不孕症(總活動精蟲數少於一百萬),則需進行單一精蟲顯微注射術。

• 排卵障礙
慢性無排卵、多囊性卵巢症候群、卵巢反應低下症,經過一年以上之控制排卵治療仍無法達到自然受孕之目的。

• 子宮內膜異位症
各種不同程度的子宮內膜異位症都可能對懷孕產生不同的影響,若以傳統之手術及藥物療法後仍無法自然受孕,是接受試管嬰兒治療之適應症。

• 不明原因
經不孕症檢查夫妻雙方在解剖學上及生殖機能上均無異常,經傳統法促進受孕的方式如人工受孕三次以上治療仍告失敗、不孕症之病史超過三年以上、女性之年齡已超過三十七歲,可以考慮接受試管嬰兒之治療。


誘導排卵

誘導排卵之基本原理
正常女性之卵泡,從初經來時,每個週期,都會有一群卵泡進入準備排卵,但其中只有一個會受到腦下垂體分泌之濾泡激素刺激成功發育為成熟的排卵,而進行排卵,而其他未被選擇的卵泡,就會萎縮。女性卵巢之濾泡生成的過程中,濾泡之發育主要是受到濾泡激素 (FSH)及黃體激素(LH)之控制。亦即,濾泡之成熟有賴於此二種荷爾蒙之刺激,才能發育成成熟之濾泡進行排卵。試管嬰兒之治療由於必須有足夠之卵子進行授精與胚胎培養因此必須經過誘導卵之方式誘發出更多原本準備萎縮之濾泡,因此必須以性腺激素體外注射之方式進行誘導排卵。
目前我們臨床上目前常用的排卵藥物,最主要可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口服排卵藥,第二類是體外注射的性腺激素排卵針。由於藥劑的成分愈來愈純化,現金大部分的注射藥物可以改為皮下注射,這對病人來講是一個福音,疼痛程度可大幅減輕。

誘導排卵之治療模式

1.長週期促性腺激素釋放荷爾蒙類似體再配合排卵刺激藥物 (long protocol GnRHa + FSH/LH)
臨床最常應用於試管嬰兒治療之控制排卵模式之一。自月經週期第二十一天起施予促性腺激素釋放荷爾蒙 類似體之注射約十至十四天至下一月經週期之開始才開始施予排卵藥物之注射。

2. 短週期促性腺激素釋放荷爾蒙 類似體 再配合排卵刺激藥物 (short protocol GnRHa + FSH/LH)
自月經週期之開始即同時施予 促性腺激素釋放荷爾蒙 類似體與 排卵刺激藥物。適合應用於較高齡之試管嬰兒受術者、卵巢功能較低下者或控制排卵低下反應者 (lower responder)。

3. 促性腺激素釋放荷爾蒙拮抗劑與 排卵刺激藥物。
自 月經週期之開始先施予 排卵刺激藥物至月經週期之第6-8天施予促性腺激素釋放荷爾蒙拮抗劑以避免早發性排卵之發生。部分文獻報告促性腺激素釋放荷爾蒙拮抗劑較不易產生卵巢過度刺激症候群,是較新的方法。


排卵偵測

在控制排卵當中,會測量與追蹤濾泡之大小及發育情形,以監控誘導排卵之成效。受術者在控制排卵的過程中,必須定期接受陰道超音波濾泡測量的檢查與監測血中動情激素的值,以調整排卵藥物的劑量及決定取卵手術執行的最佳時機。


取卵手術

• 取卵手術之分類與適應症
由於經過破卵針的誘發排卵作用,取卵手術通常必需安排於破卵針施打後的 34~36小時內進行取卵。現今,取卵手術大部份是經由陰道以陰道超音波監測下進行取卵。

• 取卵手術之進行步驟
一般醫師會先以優碘對於外陰部與陰道進行消毒再以大量之生理食鹽水沖洗陰道於麻醉完成後醫師會先針對子宮雙側卵巢與濾泡進行初步之超音波檢查,隨後置入取卵針經由超音波導引下進行濾泡取卵手術。

• 取卵手術術後受術者應注意之事項
取卵手術雖然屬於簡易之手術亦無住院之必要取卵手術術後發生併發症之比率亦極低但是術後仍須比照一般婦科麻醉手術該注意之事項諸如異常之出血、腹痛或合併發燒感染現象,應立即與醫療單位聯繫。



體外受精與胚胎植入


1.為了增加植入之胚胎受孕成功率,一個試管嬰兒治療週期涵蓋幾個重要的概念,必須有足夠但適存之成熟濾泡,成熟的卵子與活動精子,精卵受精及成熟的胚胎可以植入。因此一個試管嬰兒治療過程,自誘導排卵開始、取出成熟卵子、精蟲之處理、卵子體外受精、受精卵培養成胚胎至胚胎植入母體。其主要原理是將原本應在輸卵管內進行受精、胚胎分裂與發育至成熟胚胎可以著床之過程,移至體外胚胎實驗室中進行,再移回受術者子宮以達到懷孕的目的。

2.胚胎實驗室之準備
由於試管嬰兒之治療是將精子卵子之受精、胚胎分裂與發育於實驗室進行,因此胚胎實驗室必須進行嚴格之品質管制,包含空氣清靜度、胚胎培養液之穩定性、無菌環境之控制與精蟲實驗室。


3. 精蟲之準備工作
先生須於太太進行取卵手術前禁慾三至五天,於取卵手術當日進行取精,由胚胎實驗室進行活動精蟲之分離與純化已準備與取出隻卵子進行授精或單一精蟲顯微注射。

4.嬰兒治療依據不同之適應症,可以分為不同之治療模式:
• IVF-ET(體外受精/胚胎植入)
將卵子與精子取出之後,於胚胎實驗室體外受精成胚胎,再經由陰道將胚胎植入母體子宮。

• GIFT(輸卵管配子植入術,禮物嬰兒)
其適應症為不明原因不孕症,將成熟的卵子與活動精子取出之後以腹腔鏡手術植入輸卵管,現較少用。

• TET(輸卵管內胚胎植入術)
與 GIFT不同之處在於植入輸卵管的是由受精卵經由培養發育成的胚胎,仍需藉助腹腔鏡植入受術者的輸卵管。在歐美先進國家已極少用。

• ICSI(單一精子的細胞質顯微注射)
傳統試管嬰兒受精卵是體外自然受精,但若男性因子合併重度精蟲極少症或活動力不足,高比例之抗精蟲抗體、阻塞性無精症、前次試管嬰兒治療合併低受精率或無法受精,則需以 ICSI達到受精之目的。

• 囊胚期胚胎植入術
分裂胚胎發育至囊胚期胚胎,會到達子宮腔準備進行著床的過程,因此臨床上若植入囊胚期胚胎是具較高之著床率,因此可以減少胚胎植入的數目,以減少高胎次的多胞胎率。培養至囊胚期胚胎再植入,需配合較多之高品質之卵子,有足夠之胚胎經過體外之淘汰發育至囊胚期胚胎,並非適用於所有病人。


(Modified from 王醫師所主編的林口長庚不孕症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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